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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琨:汉字改革要顺应使用需求-大白菜官网

[日期:2009-06-01] 来源:  作者:董琨 [字体: ]

董琨 刊发时间:2009-05-27 07:45:43 光明日报

  汉字历来重大的改革和规范,一般都是政府行为,这是历史事实。但是还需要着重指出一点,那就是改革和规范只有顺应了汉字的发展规律,顺应了广大群众对于文字使用的愿望与需求,才能真正有效而得到通行。

  现在我们提及秦始皇,都会以他的“书同文”作为一项丰功伟绩。实际上,他用小篆统一天下文字的实际效果却值得

怀疑。当时民间已经出现并相当广泛地使用一种新兴的字体——秦隶,这种字体由于解散了匀称圆转的线条,运用可拆分的笔画,书写更为便捷,因而大受欢迎。书写于秦统一中国的前后时期的诸如湖北睡虎地秦简、湖南里耶秦简等,字体都不是小篆,而是早期的隶书即秦隶。真正使用小篆的场合,只是度量衡、兵符等器具上的铭文和某些大型碑刻如《泰山刻石》、《会稽刻石》等。这说明当时的社会大众对于政府推行的小篆字体是不大使用的。隶书是在民间产生的,过去认为程邈是隶书之祖,“损益大小篆方圆之笔法,成隶书三千字;始皇善之,用为御史,以其书便于官狱隶人佐书,故曰隶书。”(唐·张怀瓘《书断》)说隶书为程邈个人创制,有违历史事实;他充其量是对民间流传的隶书加以整理、规范而已。而秦始皇肯定了这种书写便捷的民间字体,则体现了他的魄力与卓识。

  再有一个例子是唐代武则天造字。武则天登基当上皇帝之后,为了强化她的权威,在已有的字形之外,又特地造了17个字,即:照、臣、君、月、年、日、星、载、圣、人、初、授、证、天、地、正、国。这些字的形体都很繁冗怪异,如“照”作“曌”,会“日月当空”之意;“臣”作“一”下“忠”,寓意臣子应当忠诚于她一人。她虽然以皇帝之尊命令造字,但是这些字的形体只是增加了社会交际中无谓的负担,所以在武则天去世后,这些字并没有在社会上流通和大众中使用。

  可以设想,如果简化字得不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欢迎,仅仅靠政府的一纸法令就能顺利推行吗?1977年发布的《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(草案)》(俗称“二简”),也是政府行为,但由于匆忙从事,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、效果欠佳因而很快就被宣告废止了。

  五十年代推出的《汉字简化方案》即后来整理为《简化字总表》中的简化字,正是由于符合汉字形体及其发展规律,遵行“约定俗成”的原则,群众基础好,所以通行至今,成为当代汉字实用的规范的形体系统的主流。

  文字是用来记录语言的。判断一种文字系统的优劣,应当看它对于所记录的语言的适应程度。简化字主要是配合现代汉语白话文的文字符号系统(当然,繁体字也能很好地记录现代汉语白话文)。事实证明,简化字在这方面是称职的,它的优点是主要的,半个世纪以来简化字对于国家和民族的功绩是巨大的。

  当然,也不能说简化字没有缺点。须知任何文字系统都不可能完美无缺,传统汉字包括繁体字在内,都不是无可非议的。今天看来,简化字的问题,有的是制订方案时由于指导思想的不够周密完善而固有的,有的则是由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后来产生的。例如:当时只是主要考虑大众学习现代汉语白话文的需要,而较少顾及出版与阅读古代汉语文言文的需要;当时只是基于纸质文本识读与书写的需要,而未能顾及电子计算机大规模普及、人机界面频繁交际的需要。

  我们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,不要过分夸大简化字存在的问题。简化字的一些问题并非一定令人束手无策,例如使用简化字印行古籍或文言文文本,一般情况下是可行的,认为“简化字割裂中华传统文化”的论调是错误的。这方面有时产生不必要的歧义,完全不妨有所变通(如《简化字总表》就有“余-馀”在表达“~年无多”一句时分别使用的说明);又如“简繁一对多”的问题,也大可通过研制足够识别水准的电脑软件加以分化解决。

  我们现今使用的字体,主要是楷书(包括其变体——“宋体字”和“仿宋体”)。其实,现代楷书的常用字(3500个左右)只有不到三分之一被简化了,其余三分之二以上是未曾简化的。与被简化的形体群相对的传统形体则被称为“繁体字”(有人对这个名称不是很认可,也可以讨论)。汉字的简体、繁体,并非完全对立的两种形体系统。不论简体字,还是繁体字,都可以很好地记录汉语,这正是汉字旺盛生命力的表现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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