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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义琳 林仲湘:“新旧字形”与海峡两岸的书同文-大白菜官网

一、新旧字形的名称

[日期:2007-08-27] 来源:汉字书同文沙龙网络论坛  作者:(广西大学)李义琳 林仲湘 [字体: ]

【内容提要】本文就“新旧字形”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,如对“新旧字形”的称谓、新旧字形的定义、新旧字形与简繁字异体字的区别提出我们的看法,并作一些理论探讨。就新旧字形层面上的海峡两岸“书同文”问题提出我们的一些想法。

【关键词】新旧字形  书同文  简繁字  异体字  海峡两岸

 

大陆和港澳台都通用汉语汉字。在文字使用上,本不该有什么差别,但由于历史的原因,几十年的隔绝,人为地制造了文字使用上的差异。现在香港澳门已经回归,书同文的速度明显加快,大陆与台湾民间经济文化交往也日益增多,书同文也更为人们所关注,若不带政治偏见,就学术范围来探讨,很多问题是容易取得共识的。

大陆和台湾在文字差异上主要有繁体字和简化字的不同,异体字选用的不一致,还有新字形旧字形的差别。在这些差异中,新旧字形差别最细微,但涉及的字多、面广,也应引起注意。现在就“拳旧字形”的有关问题,谈谈我们的看法,就教于方家。

一、新旧字形的名称

新旧字形的提法,是伴随着《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》的制订和推行而产生的。1965130日,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《关于统一汉字和铅字字形的联合通知》,随文发布了《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》(以下简称“字形表”)。这是继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(以下简称“一异表”)、《汉字简化方案》(后汇编为《简化字总表》)之后,汉字规范化的又一重大举措。

“字形表”问世以来,起到积极的作用。在大陆统一了印刷铜模,改变了出版物上字形杂乱的面貌,在全社会确立了汉字字形的标准。又通过教材、工具书的传播进入课堂,促进了语文教学。后来《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·基本集》、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》、《现代汉字通用字表》等都采用了标准字形,有力地推动了汉字规范化。

“字形表”共收录了6096个通用的汉字,按笔画顺序列出它们印刷宋体的标准字形。包括整这结构的方式、部件的构成、笔画的数目和形状,并在排列中体现各字的笔顺。该表除了吸收整理异体字和简化繁体字的成果之外,还针对当时印刷物上同一字种而有细微差别的字形进行规范,确定其标准字形。

习惯上把符合这一规范标准的字形称为新字形,又叫“人民体”;把不符合这一规范标准的、只有细微差别的字形称为旧字形。如“吴—吳”、“吕—呂”、“告—吿”各组中,前一字为新字形,后一字为旧字形。

在“字型表”中没有新旧字形的说法。后来为了便于称呼,就提出这一概念来。而且“字形表”只列出标准字形,即新字形,没有列出与之对应的微别字形,即旧字形。这跟“一异表”和《简化字总表》的处理方式不一样,属于隐性处理。其后陆续出版的字典辞书大多列有《新旧字形对照表》或者《新旧字形对照举例》(以下简称“对照表”)。这些“对照表”,都是从“字形表”中概括出来的,但在分组和组数上并不一致。

首先使用新旧字形这一称谓的是陈越先生。他早在1965年发表了《谈字形规范化问题(1-3)》。文中详细分析了通用汉字形体的分歧、字形规范化的必要性、字形规范化的步骤、原则和规律,还把新旧字形的差别归纳为18项。[i]这是一篇很有历史价值的论文,在当时可以说是对新旧字形作权威性的解说。对我们今天来探讨新旧字形的问题仍有不少启发。可惜的是,没有给新字形下一个明确的定义,只作了一般性的描述。也没有列出一张全面的《新旧字形对照表》。

新旧字形这个称谓只是一种习惯说法,严格推究起来,这个说法并不科学。

首先,从有些传承字来说,如:“一、人、民、家、康”等,它们自隶变楷以来一直就是这样写的,没有与之相对的旧字形,说这些字是新字形,似乎有些牵强。

其次,从某些有旧字形与新字形相对的字来说,有的新字形比旧字形出现的还早,有的旧字形出现的时间反倒比新字形要晚。如唐代颜元孙的《干禄字书》是唐代有代表性的正字书。把字分为正、通、俗三类,“所谓正者,并有凭据”,用在正规的、庄重的场合,这样的字当然是历史悠久,有文献凭据的。“所谓俗者,例皆浅近”,可以用在日常生活中,写个收据、记个账单、开个药方之类的场合。这样的字都是后起的民间流行的字形。“所谓通者,相承久远”,这些字虽然不像正字那样“并有凭据”,但也有不算短的历史。这些字可以用在写信函、状纸、报告这类的场合。我们现在说的新字形与旧字形的关系,有些类似《干禄字书》中正字与俗字(或通字)的关系。如:新字形“灰”在《干禄字书》中是正字,与之相对应的旧字形“”在《干禄字书》中是与之对应的俗字。新字形“删”在《干禄字书》中是正字,旧字形“刪”是与之相对应的俗字。这样看来有些旧字形是后出的“俗字”,而所谓的新字形倒是历史更悠久的“正字”。

第三,容易产生误解。有人认为,新旧字形既然有新旧之分,那么新字形就是新近才出现的,甚至误认为是“字形表”重新创制的汉字。

其实,有些新旧字形的差别在当时以至在几百上千年前已经并存。新字形“吴”在汉代就已出现,[ii]“吕”“直”等新字形,唐人的《五经文字》《九经字样》中已经收录,“俞”“录”等新字形在宋本的《钜宋广韵》已见踪影。翻开20世纪60年代以前的出版物,不难发现“直”又作“直”,“青”又作“靑”。甚至有的字典辞书中,新旧字形也混杂在一起。,同一个字在字头、词目、释义、索引中的字形式却不一样,“新”“旧”杂然并存,使读者无所适从。

为了纠正这种这种字形的混乱状况,从1955年开始,进行了整理工作。有关部委组织专家,先后成立标准字形研究组、汉字字形整理组,开展长达10多年的反复研讨。根据一定的原则,从杂乱的字形中选定一个作为标准字形,即新字形。显然不是凭空生造的,而是在原有基础上加以规范。

可否这样来理解,新字形的“新”并非重新另造一种字形,而是从杂然纷呈的字形中进行规范,重新确认其中一个为标准字形。但是,“新”和“旧”的提法,毕竟会使人产生误解。

我们认为,不如把新字形改称为“标准字形”,把旧字形改称为“微别字形”。这仅仅是我们的一得之见、一家之言。为了方便研讨问题,本文仍沿用新旧字形这一说法。


[i]陈越《谈字形规范化问题(1-3)》,载《文字改革》1965年第3-5期。

[ii]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在《佩觿》的“提要”中说:“以‘天’承‘口’为吴,已见《越绝书》”。



[1]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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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页:一、新旧字形的名称
第2页:二、新旧字形的定义
第3页:三、新旧字形与形位理论
第4页:四、新旧字形与简繁字、异体字的区别
第5页:五、大陆和台湾在字形整理上的异同
第6页:六、新旧字形与两岸书同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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